回顾:“47号公告”错误报道

【编者按】8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一则关于有人伪造47号公告的声明,一时之间在全国引起了轩然大波,不仅是知名媒体广州日报牵涉其中,连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权威主流媒体也未能幸免。[评论][微博互动]

  前不久网上流传的所谓“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47号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经公安机关查明系上海励某杜撰而成。[详细]

  国家税务总局26日发布2011年第47号公告,内容是关于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同时一并销售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有关税收问题的。[详细]

热点聚焦

和讯调查

1.对于“47号文”及其解读开始时您是否相信了呢
相信
不相信
2.对9月1日即将实施个税方案您是否认可
不确定
3.您认为个税改革方案是否还有改进空间
没有
  

个税专题

个税专题

  国务院7月27日公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明确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新的个税法条例。个税起征点调高至3500元,原来的九级税率降为现在的七级,第一级税率为3%。[详细]

各方观点

税务部门应倾听“假公告”中的真民声

    追究“47号文件”造假者责任是一方面,与此同时,税务部门应从中倾听到民众对减轻税负、实现税收公平的殷切期盼。税务部门不妨以此为契机推动改革,拿出符合民众期待的“真文告”。[详细]

假公告

伪公告深得民心

年终奖计税“伪新规”不如将错就错

    作伪的公告,完全称得上顺应民心,民众怎么想,造假者就依着民意“顺杆爬”,急民之所急,想民之所想,触点准确、力度适中,民众自然觉得这样的公告才是符合社情民意的民生公告。[详细]

刘洪波:谁盗用了税务总局的名义

    国家税务总局的声明,也没有说清原委。税务总局的名义被谁盗用,是内部人还是外部人?怎样解释新华社对“负责人”的访谈?按说,新华社记者不至于随便碰到个人就说是“税务总局负责人”的。 [详细]

是真是假

陈宁远

陈宁远:个税计算将会越来越复杂

    在可见的将来,即便工薪阶层的工资收入也会包括不同形态既有固定收入和奖金,还会有股权激励及股权激励带来的分红等等。这些收入如何核定为基本的税基,又是否会存在实际的退税奖励?[详细]

会计视野网发文撇清责任

12日

11点7分

来自税屋网站的中国会计视野网友shaofd在视野论坛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7号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简称文1)

13点57分

中国会计视野网编辑以文1为基础,在网站首页发布了《税总修订差旅费津贴等个人所得税处理》(简称文3)

13点59分

中国会计视野网将该法规收录入网站的法规库栏目(简称文2)

13日

7点24分

文3被删除

16点15分

网友shaofd重新声明:“税屋为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的首发网络媒体。”

18点21分

文2被删除

22点5分

鉴于多家权威媒体的广泛报道,中国会计视野编辑再次发布了《税总修订差旅费津贴等个人所得税处理》(简称文4)

15日

约11点

鉴于对该“47号文”的疑问不能消除,中国会计视野编辑致电税务总局提出了疑问。并随即对文1修改了内容,突出声明“有媒体报道该文系伪造,请各位网友注意鉴别”。

13点

税务总局发布了澄清公告

13点13分

中国会计视野透过在新浪的官方微博转发澄清公告,并对文1做了访问屏蔽。

13点16分

中国会计视野首页转发了澄清公告

14点1分

对文4予以了删除

22点6分

文1的发帖人以“税屋关于转发47号公告的郑重声明”做了解释和致歉

“47号公告”流传过程
47号公告流传过程
网友热议“47号公告”
错误公告相关评论>>更多
 
个税调整最新资讯>>更多
CopyRight © 和讯网 北京和讯在线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r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返回和讯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