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陆女士2020年5月14日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其所在公司在评定2019年纳税人信用等级时被误扣分,纳税信用级别由A级变为B级。被误扣分的原因是纳税信用管理系统和税务申报系统分属不同的信息系统,两个系统对有关信息申报截止时间要求不一致,希望予以解决。
国办督查室收到群众留言后,经初步核实,及时转国家税务总局核查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接到国办督查室转办通知后,迅速组织核查。经认真核查发现,群众反映情况属实。2019年10月,四川省税务局根据节假日情况延长了纳税申报期限,但未相应调整纳税信用评级财务报表的报送期限,导致纳税人在纳税申报延长期限内报送财务报表被判为“逾期报送”,从而产生纳税信用扣分。核查后,四川省税务局第一时间组织有关单位研判问题,及时修正对该纳税人的纳税信用误扣分,于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正式发布之前,解决了该纳税人的纳税信用问题。同时,四川省税务局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举一反三,对2020年所有月份的纳税申报情况逐一确认,确保信息准确一致,避免再次发生此类问题。陆女士对国家税务总局的核查办理情况表示满意,对“互联网+督查”平台帮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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