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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正文

作者简介:施正文,著名财税法学家,1964年5月生,安徽合肥人,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后,曾在财政部条法司从事财税立法和政策研究工作,2008年8月至2009年8月在美国佛罗里达法学院从事税法访问研究。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详细介绍]


精彩观点:我国应当建立一个中长期的税收改革和税收立法,要制定这样一个规划。这个规划应当由更高层次的国家机关,最好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家的中长期税务规划做出安排和要求,明确税制改革的原则、重点、时间、一些措施和要求,这样能够把单个税种的改革,把税制改革和税收征管改革,和财税体制的调整统筹起来,能够协调推进,这是我们急需要科学谋划的一个最为重要的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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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正文:营改增通过部分试点积累经验参照价值不大

从减少改革的影响面,从稳妥的角度来看进行这样一个部分试点,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企业有一定的周期,现在的税赋变化都很难在当期能够科学和正确的反映出来,所以目前的这种测算某种意义是一个静态的测算,它所积累的这些经验,测算的这些数据,试点反映的效果,从未来全面覆盖的改革来看,这个参照效应根据国际的经验来看是有限的,也就是说通过这种部分试点来积累经验,试图探索最终的结果,参照价值不是很大。[详细]

施正文:营改增后中央地方财权应按消费比例分配

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分税制财政体制,现在有这样一个思路,就是将营改增完成以后的增值税的收入,作为中央的固定收入,不像现在采取共享税。那怎么分配呢?这两个加在一起,将来营改增完成以后的增值税收入可能要占全国税收收入的50%,现在增值税一个税种占到40%,把营业税那块加进去就会占到50%,对这块收入的分配改革如果比较合理的话,就会对整个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建立起到一个决定性作用,因为它的收入规模在这里。[详细]

施正文:营改增为企业管理创新提供机遇

营改增的改革有这样一个考虑,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方式转变,促进企业更加规范化的管理。营改增实行的增值税的征收要求企业有一个健全的会计核算,这样才能完整的提供税务资料。所以,能不能保障你的抵扣权,外购项目能不能得到抵扣,也与你是否进行规范化管理有很大关系。比如说你是不是取得了相应的规定的这样一些票据,你的财务管理工作是不是很规范。这是对企业的管理提出了要求。[详细]

施正文:增值税改革决定税制根本性变化

增值税在我们国家是第一大税,它的改革实际上决定了我们税制是否有一个根本性的变化,所以极为重要。[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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